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7-12-28 点击次数: 次
内容简介:机关食堂管理制度
第一章、目的
为加强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,提高食堂服务能力和质量,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、范围
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全体在职干部职工,及其其他工作关系需开餐接待的客人。
•第三章、管理部门及职责
1、办公室是直接监管食堂日常运营工作的部门。
2、总务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和指导。
3、主管食堂的领导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。
第四章、总务职责
1、总务负责食堂所有物资的采购工作。
2、总务采购物资要严把质量关,采购的物品必须保证新鲜、严禁购买过期、变质的物品。
3、采购的物资应努力做到价格低、质量好、足金足两。
4、每月月底把伙食费结算出来,按月收取伙食费,没有收取的伙食费,算在总务份里。
5、所有采购物资按月结算,总务负责按月盘底。采购物资单据由食堂管理员、总务、主管领导、财务负责人、场长审核,签字后方可报销。
6、食堂的环境卫生由总务负责。
第五章、食堂管理工作规范
1、林场食堂由总务具体负责,主管机关的领导负总责。
2、机关食堂必须保证正常上班和节假日值班时按时就餐,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3、机关食堂每天必须保证要有2名工作人员上班,旺季时(6月至8月)必须保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。
4、食堂在法定节日、干部职工生日和其他特殊事项,如欢迎新上班人员,欢送荣调等集体会餐,由办公室通知总务适当安排加餐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。
5、食堂必须按照就餐时间开餐,如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,需提前通知总务,由总务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。
第六章、食堂工作人员要求
1、食堂工作人员要搞好卫生,做到厨房、餐厅、地面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。
2、爱护、使用好各种餐饮用具,要做到每餐消毒、预防各种疾病。
3、要保持个人卫生、服装整洁、工作期间穿工作服、戴工作帽。
4、食堂洗手间长期清扫冲洗,保证洗手间无臭味,要求每周消毒一次。
5、服从领导,遵守纪律,按时上下班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有事请假。
6、上班时间内不干私活、不乱串岗位、不私自外出。
7、不得在厨房、餐厅工作时间内吸烟、随地吐痰,在洗碗(菜)池内放洗涤衣物及其它物品。
8、厨房内要保持通风,防止煤气中毒。
9、严禁有变质饭菜上桌,严防食物中毒。
10、每日下班必须保证人走灯灭,以防止火灾发生。
11、每日下班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,所有电源是否关闭,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。
12、食堂电气设备、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,杜绝安全隐患。
13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,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,应及时处理。
第七章、就餐管理制度
1、就餐时间:夏季早餐7:00,中餐11:30,晚餐17:30,冬季早餐7:30,中餐12:00,晚餐17:00。
2、就餐标准:每天每餐每桌必须保证要有四菜一汤,林场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每餐2元,家属每餐5元,散客每餐10元。
3、就餐要求:a、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就餐,取餐时请自觉排队,不得插队。b、就餐后,就餐者必须将自己饭碟(碗)中的残渣倒入垃圾桶中,将饭碟(碗)放在规定的位置。C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食堂物品,食堂餐具等供私人使用,丢失、损坏的,照价赔偿。d、就餐采用报餐制,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就餐必须报餐,如干部职工请假、休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就餐的,必须提前自觉到食堂告知取消就餐。
4、来客就餐规定:由主管食堂的领导把关,工作餐每餐控制在200元/桌以内。
第八章、工作人员处罚规定
1、上班期间工作人员互相吵骂打架的,发现一次,各罚20元。
2、工作人员与接待客人吵架,发现一次,扣罚50元。
3、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,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,发现一次,扣罚100元。
4、检查卫生中有不合格的,发现一次,各扣罚30元。
5、对工作人员不服从总务和主管领导安排和调派工作任务的,扣罚50元。
6、因工作人员自身造成的一切事故,视情节进行处罚。
第九章、附则
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